原因:顯示面板成本高,而其質量、包修問題占平板電視投訴問題比例最高
現狀:多數國產彩電企業三年質保,多數外資、合資品牌最高保修兩年
訴求:將顯示面板納入“主要部件”行列,或規定面板保修不低于三年
市民:希望延長保修期,保護消費者利益
電視進入“平板時代”,“三包”規定已落后,無法覆蓋平板電視的核心部件顯示面板。針對這一現狀,包括深圳市消委會在內的20家城市消費維權聯盟成員單位昨日上書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國家質檢總局,建議更新“三包”規定,延長保修期限,與時俱進。
函件直指“三包”落后
北京市消協代表20家單位遞交了這份《關于在〈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〉中將平板電視顯示面板等部件明確列為彩電主要部件的建議函》。函件中指出,顯示面板占平板電視生產成本的六成以上;同時,關于顯示面板的質量、保修問題投訴在所有平板電視投訴中所占比例也最高。
按照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》(簡稱“三包”規定),彩色電視機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為3年,由于制定規定時平板電視尚未出現,其核心部件顯示面板未能列入“主要部件”的范圍內。
建議延長面板保修期限
函件指出,目前,海信、長虹、康佳、創維、TCL、海爾等國產彩電企業,實現了出現性能故障7天包退、15天包換、整機1年保修、顯示面板等主要部件3年質保;而東芝、索尼、松下、夏普、三洋、飛利浦、LG、三星等外資或合資品牌,其顯示面板的保修期限最高則為兩年。
這也導致此部分消費者在使用到第三個年頭、進入故障頻發期后,一旦遭遇顯示面板故障,享受不到三包政策,消費者要再付出數千元甚至上萬元的高昂代價進行維修、更換,往往陷入到“買得起、修不起”的尷尬境地。20家單位不同意“平板電視不屬于電視”的說法,認為其本質都是彩電,企業不應將自己需承擔的售后服務成本轉嫁給消費者。
由此,函件建議,或將顯示面板納入到“主要部件”行列中來,或在“主要部件”行列后附上“其他”、“等”字眼;抑或,另行制定平板電視三包規定的細則,顯示面板保修不低于3年。
寧愿加延保費圖安心
記者昨天走訪數個家電商場,合資企業的平板機整機保修一年到三年不等,索尼、松下、LG整機一年保修、三星整機三年保修。多數品牌的屏保只有兩年,只有LG公司從今年3月1日起,將屏保期調至3年。
據悉,不少消費者投訴顯示面板保修期過短,各大型家電商場想出辦法——— 繳費延長保修期——— 各公司收費標準不同,同樣是8499元的sonyEX500液晶彩電,蘇寧電器延保一年250,兩年430,三年620元;國美公司一年320,兩年600,三年920元。
記者就建議函件詢問消費者的看法。30歲的王小姐認為,銷售人員對售后的描述一直比較模糊,昨天剛好買了一款松下彩電,思前想后,還是交了一年的延保費,“圖個放心。”35歲的梁先生贊同函件看法,希望廠家能把保修期弄長些,保護消費者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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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:南方都市報